西周人的日常生活:贵族用餐要讲政治规矩


《西周人的日常生活》,李琳之著,研究出版社,2025年7月

吃是周王朝特别重视的一件大事,《尚书·周书·洪范》和《礼记·王制》记载的西周“八政”中,第一个就是食物。这八政分别为:食物、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

周王朝在官僚系统中设置了众多的官员来具体管理食物,以此凸显吃的重要性。《周礼·天官冢宰》记载负责西周王室各类事务的官员有4000多名,其中竟有半数以上是主管吃喝的食官;而且还将食官列入“天官”行列,其意不言而喻,就是明确“民以食为天”之意。

人要吃,天地和祖先亡灵当然也要吃,这就形成了祭祀的观念。在西周时期,凡吃饭必先祭祀祖先。祭祀完以后的食品一般是被作为福祚而被赐给祭祀者们享受。《周礼》《仪礼》《礼记》等典籍对此都有明确的记载。在《周礼》中,祭祀是最为神圣庄严的活动,执掌祭祀的官员,从太宰、宗伯到各位官员,都神情肃穆、一丝不苟,尤其是负责祭祀饮食的膳夫等食官,更须谨慎认真,不敢有丝毫马虎。

为什么吃饭必须先祭祀祖先呢?郑玄注《周礼·天官冢宰》云:“礼,饮食必祭,示有所先。”这正是古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在现实生活中的集中体现。

但祭祀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祭祀的,而是要遵循严格的等级秩序,与贵族日常用餐行为紧密连联系在一起,有着一整套繁缛有序的礼仪规范要求,这就是食礼。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列鼎而食”(《孔子家语·致思》)。列鼎是指形制、纹饰相同,大小依次递减的鼎的组合。天子吃饭用九鼎八簋,从天子往下,依次是诸侯、大夫、士,分别用七鼎六簋、五鼎四簋、三鼎二簋:“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卿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其目的很明确,就是“明贵贱,辨等列”(吕大临《考古图·史部》)。

周代列鼎制度鼎簋组合示意图(三门峡虢国博物馆)

鼎是古代烹调食物的一种蒸煮器。迄今为止考古发现最早的鼎是来自河南裴李岗文化的陶鼎,三足,无耳,还属于鼎的原始形态。随着裴李岗文化的传播和影响,鼎也传入周边族群之中,甚至成为某些考古学文化的标志性器物之一。之后数千年的岁月中,中国东西南北中各地文化中都可见到鼎鲜活的身影。尤其是在中原,从距今7000年开始的仰韶文化到距今4800~3900年的庙底沟二期、河南龙山等考古学文化,再到夏、商、周及之后的帝国时代,鼎成为了华夏历代王朝的“精神载体”,具有了问鼎中原的文化认同意义。

鼎从食用性蒸煮器变为具有象征意义的礼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大概从后岗一期文化就开始了。后岗一期文化是距今6500~6000年以豫北冀南为主体分布地区的一支仰韶早期文化,以鼎、豆、壶、罐、杯等陶器为基本组合,常作为随葬品出现在贵族墓葬中。之后进入夏商周时代,陶鼎被青铜鼎所替代,一跃而成为国家重器。天子用九鼎祭祀、宴飨和随葬,九鼎随之成为国家政权的象征和代名词。

鼎作为一种食用性蒸煮器之所以会变成礼器,再进而变成国家政权的象征,是与中国古代“民以食为天”这种观念密切有关。也就是说,谁能让百姓吃饱肚子,谁才有资格“称王称霸”,统治天下。


河南三门峡虢国墓地孟姞墓出土的垂麟纹列鼎(三门峡虢国博物馆)

天子使用九鼎象征天子统治九州,唐人张守节在《史记正义·秦本纪》中说:“禹贡金九牧,铸鼎于荆山下,各象九州之物,故言九鼎。”

簋是一种用来盛放食物的容器,敞口,束颈,鼓腹,双耳,有圆体、方体和上圆下方三种。早在距今6000~5300年的西阴文化时期就有发现,后来在商周时期演变为礼器,并像鼎一样,质料由单一的陶制变为陶制和铜制并存的两种形态。

三门峡虢国墓地虢仲墓出土的铜列簋(三门峡虢国博物馆)

贵族仅“列鼎而食”还不行,还要以乐侑(yòu)食,就是说,贵族在进食时都有乐舞助兴,是谓“钟鸣鼎食”(《书义·尧典》)。但不同级别、不同身份的贵族使用舞乐时,在乐器、乐曲、舞队规格、用乐场合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如对于乐舞的使用,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佾是奏乐舞蹈的行列,用以体现社会地位的乐舞等级、规格。一佾是说一列八人,八佾就是八列64人。

在西周的宴飨过程中,舞蹈是与音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娱乐活动,歌舞伴宴是当时的风尚。但是到了春秋时期,礼乐崩坏,人心不古。身为鲁国大夫的季孙氏在其家庙之庭公然僭用只有周天子才配享的八佾之舞,念念不忘克己复礼的孔夫子听说以后,气得暴跳如雷:“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篇》)

从《周礼·天官冢宰》记载看,西周时期的贵族主要食物是肉食,包括祭祀食品也都是肉食,如天子平常宴席,牛、羊、豕(猪)三牲(整只)必须全部具备,这叫太牢。牢就是牛。祭祀时,要供上三份太牢;诸侯宴席,用一头牛,叫特牛,祭祀时要供上太牢;卿宴席用羊﹑豕二牲,叫少牢,祭祀时要用一头牛;大夫平时宴席用一头猪,祭祀时要供上一羊、一猪的少牢;士平时宴席用鱼肉,祭祀时要供上一头猪;百姓平时吃菜蔬,祭祀时要供上烤鱼:

天子举以太牢,祀以会;诸侯举以特牛,祀以太牢;卿举以少牢,祀以特牛;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

”,又称卿士,是周人对中央王朝和诸侯国的高级执政官员的尊称,具有爵位的性质5,如西周早期的太宰、太师、太保“三公”,以及中后期的司徒、司马、司工、司寇、太宰和公族“六卿”,还有春秋时期著名的晋国六卿,就都可以称作“”,其职责是秉承王命,“尹三事四方”(《令彝》),即总理王畿内军事、立法、监察三大政事和王畿外四方诸侯事宜。

《礼记·乡饮酒礼》记载,天子用餐是26道菜,公是16道,诸侯是12道,上大夫是8道,下大夫是6道。

大夫的日常午饭、晚饭,如果有脍(kuài)就不能有脯( fǔ),如果有脯就不能有脍。士的日常午饭、晚饭,可以有羹有胾(zì),但只能有一份,不得重设。

脍是指将鱼肉碎切生吃,类似于我们今天生鱼片的吃法。脯是不加姜桂只加盐肉干。羹是指用肉或菜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汤食物;胾是大块肉。

除此以外,在具体举行宴飨时,对于坐席次序、方位等,周礼也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坐席用餐要讲席次,即坐位的顺序,主人或贵宾坐首席,称“席尊”“席首”,余者按身份、等级依次而坐,不得错乱。一般是先请客人入座,主人最后入座。如果是尊长宴请卑幼者,也是尊长者先入座,卑幼者后入座。

尊者的席位也有讲究,一般是以坐西向东为尊,其次为坐北向南,再次为坐南向北,坐东向西通常是地位最低或侍者一类的坐位。客人所坐席子的层数也要根据尊卑等级的不同来给予不同的铺设:“天子之席五重,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礼记·礼器》)

--摘自李琳之《西周人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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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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