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口市主城区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市主城区部分路段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抓拍机动车违法停车、逆行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取证抓拍地点及内容:
一、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4处)
1、七里山南街知行小学门口路段2、七里山南街金童幼儿园门口路段3、七里山南街芳华里小区东门南200米路段
4、机场路(机场路西侧停车场西门入口南48米至机场路科技馆东73米处)(区域违停抓拍,限时5分钟)
二、抓拍机动车逆向行驶的(2处)1、机场路西侧停车场东门出口北41米处路段2、机场路机场分局入口南33米处路段
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禁止中重型货车驶入)(1处)1、苏菜路与242省道交叉口东行10米(通往清河影视基地242省道入口)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北新村小学路段西向东单行,禁止机动车驶入)(1处)1、新村南街(清水河中路至北新村路)
五、取证抓拍设备正式启用时间:2025年10月15日。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9月29日

编辑 :帆帆
责编:王卫
审核:闫振寰
来源:张家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