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教育局关于关停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保障在园儿童身心健康与安全,维护广大家长合法权益,现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招生资格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名单(简称“黑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下表)。
本次公布的“黑名单”内所有无证民办幼儿园,将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关停,全面停止一切办园活动。(金宝宝托幼园到期后,将终止其幼儿园阶段的办园服务,“托育”因不属于教育局管理范畴,故不在此次关停范围之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集宁区所有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招生,严禁开园复学。同时不得违规预收取保教费,已收取保教费的要立即退还家长。如仍违法开展学前教育相关活动,将依法严肃处理;凡被取缔后继续私自办园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请将子女送至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就读。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将无法为幼儿建立电子学籍。请高度警惕各类以非正常优惠或打折等名义进行的诱导宣传,切勿向“黑名单”内幼儿园预交任何费用,自觉抵制违规入园行为。
敬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以上无证幼儿园擅自开园或招生,请及时向集宁区教育局举报。
举报电话:
0474—8986380(政策法规与审批股)
0474—8188203(教育股)
0474—8989665(督导室)
特此公告。
集宁区教育局
2025年7月1日
来源 :集宁教育
更新时间: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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