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避寒
编辑|避寒
山西解放后,追查刘胡兰烈士遇害凶手的行动,并不顺利。
不止是找到人、抓到人那么简单,凶手的逃亡、伪装、叛徒的隐匿,让整个案件一波三折。
1947年,刘胡兰烈士在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被国民党地方武装杀害,执行者之一,叫张全宝。
他在村里身形魁梧,留着一脸大胡子,大家都叫他“大胡子张”。
解放前后,地方政权更替快,追捕网还没完全织好,张全宝已经溜掉,他很清楚自己会被盯上。
第一步,他剃掉了那撮显眼的大胡子,剃须不是简单的个人爱好,而是抹掉群众记忆里的特征。
第二步,他去掉了脸上的一个肉瘤,这个细节在后来审讯笔录里被证实。这意味着他提前考虑到“外貌识别”这一关。
第三步,他离开原籍,换名换地生活。
在1949年山西全境解放后,文水县公安部门有过一次大规模清查,重点针对曾参与镇压共产党武装、迫害群众的人。
但张全宝当时不在名单上,信息来自村干部和群众的回忆,外貌特征一旦被抹掉,追查难度骤增。
他不是完全消失,而是混入了另一个县的劳工群体中。那几年,全国范围都在恢复生产,流动人口多,登记制度还在建立中,他利用了这个制度空隙。
这并不是什么高超的智慧,而是对时局的敏感把握,知道公安还没形成全覆盖的侦控网络。
这段时间,案件在文水县的档案上几乎是“静止”的。
新政权的工作重点是土地改革、剿匪和恢复经济,刘胡兰烈士案只是几十个悬案之一。可这种沉寂,不代表群众忘了。
转折出现在1951年春天。张全宝所在的工地,有老乡来卖杂货,一个中年人盯着他看了很久,忽然问一句:“你是不是文水人?”张全宝反应激烈,扭头就走。
这个细节,当时的《山西日报》曾有报道,过度的躲避反而引起了怀疑。
那位老乡回去后,把见到的情况告诉了当地公安。公安部门开始悄悄核查工地的工人名单,很快发现有人身份不明。
再一对比照片,特征吻合,虽然没胡子,但眼神、身形与当年村民描述一致。
抓捕行动很快展开,是在夜间宿舍进行的。据当时参与的公安干警回忆,张全宝被控制时,第一反应是喊冤,说自己是“受命行事”,并试图推脱到“上级命令”。
审讯中,他承认了参与捆绑刘胡兰的全过程,还供出另一人侯雨寅。
侯雨寅比张全宝更谨慎。他在解放初期加入了一个地方互助组,以勤劳、会修农具的形象掩盖身份。
可随着张全宝的落网,公安的线索网迅速收紧。同年夏天,侯雨寅在文水附近被捕,他身上带着一把改造过的短刀,这是当年押解烈士时使用的武器之一。
这两人的到案,不只是抓住了直接行凶者,也让调查范围进一步扩大。
因为他们供出的细节,指向了更复杂的幕后线索:“有人提前告诉我们,谁会来开会,在哪抓。” 这意味着,案子不仅是武装杀害,还有内线出卖。
到1951年6月,两人在法律程序走完后被处决。执行地就在文水县城外,现场群众很多,很多人是专程从云周西村赶来的。
在场的人说,这是等了四年的一刻,可这只是正义的一部分,叛徒还在外面。
张全宝、侯雨寅被处决,云周西村的人松了一口气,可留心的人都知道,案子还没到头。
他们的供词反复提到“有人提前放风”,说当晚抓捕的时间、地点,是事先有人通知的。
如果没有这道“暗线”,地方武装很难在夜间一次抓到这么多骨干。
公安部门起初把怀疑锁在石三槐身上,他是本地一个有过复杂经历的人,曾被俘、又很快释放。
这种反常的经历,在当时就让人觉得蹊跷。调查组查了石三槐案发当天的动向,却发现他在刘胡兰遇害前几天已经被清算,时间对不上,这条线索卡住了。
悬案在案卷里搁着,可有人不甘心,烈士亲属之一的陈德邻,就是这个案子的“民间推动者”。
他亲眼看着村里的党员、妇女被抓,记得每一张面孔、每一声哭喊。他认定,还有一个活着的叛徒,藏在村里甚至继续担任职务。
陈德邻开始了自己的调查,他不是公安,没有权力翻卷宗,只能靠走访。他挨家挨户问,当晚谁去过县里,谁见过外人。
很多人不愿多说,怕惹麻烦,但有一次,一个年长的妇女在闲聊中透露:“那天傍晚,石五则刚从县里回来,晚上就有人来抓人。”
这句话,让陈德邻的心猛地一沉,石五则是村干部,能在县城与地方保甲长、国民党武装接触,又能自由进出各家。
村干部的身份,本应是保护群众的盾牌,可在特定情境下,也可能成为刺向同胞的刀。
陈德邻把怀疑写成材料交到公安手里,可那时的法律程序,需要证据,而不是怀疑。
石五则继续在村里活动,他的日子看似风平浪静。这种表面的平静,背后是多年积压的愤怒和疑问。
到1958年,文水县群众举报历史悬案的风气渐起。陈德邻和几位烈士家属联名递交检举书,点名石五则,详细写了案发前后他的行踪。
检举材料从村一级层层递到县公安局,再到地委政法委员会。这个名字,终于被重新放到侦查桌面上。
1959年,公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历史重大悬案的专项清理。石五则案被列为重点,一支联合专案组进驻文水县。
专案组的工作方式很细,先查村干部的任职记录,再对照案发当天的保甲册、出入记录,每一份旧档案都要一页一页翻。
调查员还追查到了几位当年的地方武装旧部,这些人有的已经在劳改营服刑,有的在乡下务农。
面对公安的讯问,他们开始时含糊其辞,但随着调查推进,有人承认,是石五则带着保甲长去指认人,亲口说“就在这个屋子里”。这句话成了整条证据链的关键一环。
更重要的是,调查员找到了另一份证词,来自当年参与押解烈士的武装成员。
他说,抓捕那天,石五则提前告诉他们谁是“骨干”,让他们先绑起来。这种细节,不可能是外人凭空知道的,石五则的叛徒身份,被牢牢钉在案卷上。
1962年底,公安在一个冬夜将他拘捕,抓捕过程没有惊心动魄的搏斗,他被带走时很平静,甚至还有点讥讽地笑。这种笑,被很多在场的人记了一辈子。
审讯开始后,石五则先是否认,反复强调自己是“奉命办事”。可当证人一一出现,当年的保甲长、旧部、押解者站在他面前,他的眼神开始闪烁。
公安出示当年的保甲册和笔录,他彻底沉默。
庭审在文水县县城进行,很多群众提前赶来,法庭里外都挤满了人。这是一次公开审理,也是一次多年等待的清算。
判决书宣读死刑,缓期执行,1963年2月14日,刑期执行,石五则被押赴刑场。
至此,刘胡兰烈士案的全部直接责任人,包括张全宝、侯雨寅、石五则,以及其他帮凶张生儿、石喜玉等,全部受到法律制裁。
张生儿被判长期劳改,石喜玉在劳改中病亡,村里的老人说,只有这一天,才算给死去的人一个交代。
这场追查,从1947年到1963年,整整16年,它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充满反复和波折。群众的记忆,是破案的起点;公安的坚持,是案件能走到终点的原因。
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的不仅是法律的力量,还有一种来自普通人的执念,哪怕等十几年,也要让真相站出来。
参考资料
《山西日报》1951年6月刊:《文水县公安机关缉拿刘胡兰案主要凶犯经过》
人民网资料频道:《刘胡兰烈士生平及案件侦破纪实》
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文水县志·公安司法篇》
更新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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