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越南电商平台代缴网络卖家税费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南京市分会_经贸资讯】

据越南《Vnexpress》近日报道,越南政府颁布第117号法令,规范家庭和个人在电子商务平台和数字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该法令自7月1日起生效。电子商务平台和数字平台必须为平台上的卖家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卖家包括居住在国内外的个人。上述税费将在订单成功确认且买家接受付款后立即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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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6

标签:科技   越南   税费   平台   网络   法令   电子商务平台   代扣代缴   来源   数字   南京市   促进会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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