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厦门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双百计划”开始申报

厦门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双百计划”申报公告






为加快构建“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创新药械、新型储能、新型功能材料等领域引才用才,经研究,现就2025年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才项目和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项目

1.创新顶峰人才。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两院”院士、海外发达国家院士等创新顶峰人才,申报人应于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或待引进来厦,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3年。


2.创新领军人才。通过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遴选。主要支持我市省创新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或具有重大创新平台的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设置特聘岗位自主招聘,特聘岗位人选应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或待引进来厦,经研究确认后纳入市“双百计划”给予支持。具体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创新团队。主要支持具备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创新团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或待引进来厦,团队由1名负责人、2—5名核心成员组成,成员结构稳定合理,专业上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


(2)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取得海外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海外留学工作经历;曾入选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或相当层次人才,或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现(拟)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3)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有2人取得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拥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及管理经历,或取得国内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拥有2年以上在海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及管理经历


(4)团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未全职来厦的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意向书,在入选后1年内全职来厦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


(5)每个用人单位当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创新团队。

(二)创业人才项目

主要引进掌握领先技术、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20年5月20日以后来厦创办企业,一般应具有国内外自主创业或知名企业中高层任职经历,或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任职经历;


2.所创办企业成立半年以上、5年以下(2020年5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期间),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以财务审计口径为准),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创业项目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4.须为企业主要创始人,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到我市发展,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所创办企业股份的30%以上


5.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在海外取得学位或具有2年以上海外留学工作经历的创业人员在厦注册企业后即可申报。台湾创业人员项目可先评审后落地,入选后应在1年内完成企业注册。以上两类人员申报时可不受上述第2条有关企业成立时间、实际投入条件限制,入选后达到实际投入等条件可申请兑现起步期资金。以在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身份创办企业的,申报创业人才项目时可不受来厦时间限制。



二、主要支持政策




1.按规定对创新顶峰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发放工作生活补助,补助资金50%用于改善人才生活条件,50%用于支持人才开展创新项目工作。创新领军人才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创新顶峰人才、创新团队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补助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待引进人才落地后享受相关政策。


2.按规定对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发放创业扶持资金,创业人才也可选择将创业扶持资金转为对企业的一次性股权出资,并享受政府投资基金超额收益的40%让渡或优惠回购价格创业人才创办企业还可获得场地支持等待遇。


3.入选人才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认定人才层次,对应享受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三、申报渠道和时间



1.创新领军人才通过特聘岗位方式遴选。


2.创新顶峰人才、创新团队、创业人才申报对象请通过“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网址:
https://irencai.xmdjej.gov.cn)
的“申报遴选”模块填写申报资料,申报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18:00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提交相关资料




各区(开发区)组织开展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




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组织开展部门联审




专项办牵头开展综合评审




研究确认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称“全职”是指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原则上每年在厦工作9个月以上

2.人才和项目申报、评审、入选、落户、运营项目及内容应前后保持一致。人才入选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兑现资助资金。

3.往年入选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可再申报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已入选市“双百计划”创业人才的不再申报。同行业领域参评不满3人的暂缓评审,拟参评人员可保留评审资格。

4.申报人(团队)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可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开发区)以及申报人(团队)所在单位要对照公告要求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对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申报、推荐。




六、咨询方式



1.申报咨询

思明区:0592-2667255

湖里区:0592-6020115

集美区:0592-6257320、6360580

海沧区:0592-6893909

同安区:0592-7558538

翔安区:0592-7887962

火炬高新区:0592-5380961、5380115

厦门自贸片区:0592-2620708

台湾创业人才专项:0592-2892519

2.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0592-2853267(创新类)

市科技局:0592-2022858(创业类)

3.技术支持

0592-2892549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来源:中共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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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3

标签:财经   厦门市   高层次   计划   人才   团队   工作   项目   企业   科技局   我市   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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