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一线吃瓜菌
编辑| 一线吃瓜菌

近日,相关部门公布了了《滕某、陈某光等利用影响力受贿二审刑事判决书》,这起案件的其中一个关键人物,竟然是前乒乓世界冠军!

利用自己影响力贪污受贿金额高达1.15亿,这样的人,在判决书下来之后居然还妄图提起上诉,现在二审结果也出来了,他最终结果如何呢?

1962年在北京出生的藤义,是比刘国梁、王励勤还要早一代的球员,在那个年代,他的打法要“先进”很多。
他的打法,又转又快,在众多横拍选手中独树一帜,是当时乒乓球队不可多得的天才,凭借着个人实力,藤义很快就被选入国家队。

可除了球技高超之外,藤义却又很多坏毛病,前两次入选国家队,都是因为纪律问题被退回至省队,等到第三次被国家队选中之后,他终于有了在顶尖舞台上的上场机会。

在1987年的第三十九届世乒赛上,男团决赛原本由陈新华对阵瑞典选手林德的对局,被交到了藤义手中,最终,藤义不负众望,帮助中国男团5:0战胜对手,成功蝉联世乒赛冠军。

那年,藤义收获颇丰,除了拿到男团世界冠军之外,他还在第8届乒乓球世界杯男单决赛中击败中国选手江嘉良,成功“晋升”为世界冠军。
除此之外,1986年亚运会,滕义搭档惠钧获得男双冠军,搭档戴丽丽获得混双冠军。
当时还没有WTT类型的商业赛,比赛也并不密集,而想要夺得“世界冠军”的名头,要比现在困难的多,而他在80年代中后期,是妥妥的“北京一哥”和“国乒第三号”球员。
可就是这种曾为国争得荣誉的队员,却同样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被相关部门严惩。

早在2010年,藤义就已经被人列为“目标”了,时任长江某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曹某晶,在一次的饭局上认识了藤义。
而接近藤义的目的,就是希望凭借着他的人脉关系,相互往来,以此来拓宽自己的资源,收收取不当利益,毕竟藤义是世界冠军,往来打球的也都是些名人,在北京的人脉十分丰富。

平日里,曹某晶经常请藤义出去吃饭聚会,两人关系也迅速升温,而藤义进而成为曹某晶的中间人,从中牵线搭桥,拓宽曹某晶人脉。

不过这些东西也并不是白白介绍了,单单是在2012-2018年的6年时间里,藤义便与自己同伙共同收取“好处费”1亿1557万还多。

值得一提的是,藤义和曹某晶两人,还曾有过互相结为亲家的想法,而当有人来找曹某晶寻求帮助时,他也直接暗示去找藤义帮忙。

单单是藤义收取好处费的金额就已经高达上亿元,而这些通过非法手段得来的整体项目的价值自然不言而喻。
当时某集团有四个水电站项目对外招标,一公司为了能够中标,他们的负责人周某和刘某专程前往北京,希望藤义能够找到曹某晶,让他出面帮忙,藤义在打了招呼后,曹某晶直接就同意了。

据官媒川观新闻报道表示:
在曹某晶的帮助下,某某公司成功中标,合同金额总计32.35941181亿元。
单单是一个项目合同金额,就高达32亿,更不用想其他项目了,而一个人贪污受贿1.15亿,其他人可能还会更多。

为了能够将这些钱的转入自己的账户时“显的合理”,藤义也是煞费苦心,专门又安排人让去签订虚假的劳务分包合同。

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在收受贿赂没几年时间,参与这些事件的人就都被相关部门控制住,随后就是开庭,审判他们的罪行。

2024年9月13日,一审宣判:
被告人滕某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
郭某北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而郭某北,就是藤义找来帮助自己处理收取“好处费”的从犯,至于藤义,就是本案件的主犯,而除了他们两人之外,与藤义联系的公司负责人,也被判处不同的刑罚。

对于14年的有期徒刑外加600万元的罚款,藤义并不服气,并向法院提起上诉,在他看来,他认为自己并非是贪污受贿。
对于自己收取的钱财,他认作是中介费;当电话通知他到案时,他如实陈述了自己的罪行,应当被认为是“自首”情节......

凭借着这几点,他申请法院从轻处罚,但这些请求最终被法院否定,并维持原判,和他关系亲密的曹某晶,自然也跑不了。
对比藤义,他所涉猎的就更加“广泛了”,除了与藤义一同收取好处费之外,他还直接向他人透露过内幕消息,让提前知情的人通过购买出售股票直接获利1042多万元。

而他受贿金额,比藤义还要多整整一个多亿,2.16亿元的受贿金额,让他直接被判罚无期。
这些蛀虫,最终都是没有好下场的,等到藤义接收完出发之后再出来,他就要80多岁了,昔日受万人称赞的乒乓球世界冠军,最终却落得这样的下场。


更新时间: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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