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计生协会
(一)计划生育方面政策
1.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政策对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及以上)。
【政策标准】:死亡扶助9540元/人/年,伤残扶助7560元/人/年。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政策对象】:本人及配偶均为农牧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牧区居民户口;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前,没有违反本省(区、市)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生育的夫妻。年满58周岁。
【政策标准】:1560元/人/年。
(二)育儿补贴
【补贴对象】: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需具有中国国籍)。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截至2025年1月1日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也可申请,将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
【补贴标准】:每孩每年3600元。发至满3周岁。
(三)普惠托育服务
【具体政策】:在白云矿区幼儿园就读的二孩保教费财政补助50%、三孩和托儿(3岁以下,以幼儿园招收托儿的起始年龄为准)保教费财政全额补助。
二、区中医蒙医医院
(一)医保报销方面政策
1.医保住院报销方面政策
【政策对象】:在本市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的人员。
【政策标准】: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6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0%;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600元,支付比例约90%-95%。(说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与起付线以参保地当年医保文件为准)。
【报销方式】:直接报销。
2.门诊统筹与门慢门特病报销方面政策
【政策对象】: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政策标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职职工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报销封顶线4000元;退休职工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65%,报销封顶线5000元。
【报销方式】:直接报销。
(二)医疗救助与慈善减免方面政策
【政策对象】:具有包头市户籍的以下特殊困难群体(需持有民政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认定证明):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孤儿。
【政策标准】: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对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 5%–20% 的减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对其合规医疗费用给予5% 的减免。
【减免方式】:出院后审核发放。
(三)先诊疗后缴费方面政策
【政策对象】:1.持有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人群。2.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政策标准】: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患者入院时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
(四)就医便利与费用优化方面政策
【政策对象】:所有在中医蒙医医院就诊的患者(含门诊、住院患者,不受户籍、参保类型限制)。
【政策标准】:3日内复诊、开药免挂号/诊察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急诊、绿通患者先诊疗后付费;专家下沉,享受“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三级服务”。
(五)慢病与出院患者随访方面政策
【政策对象】:居住在白云鄂博矿区、由本院管理的行动不便慢性疾病患者,手术后出院的行动不便患者。
【政策标准】: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上门巡诊与定期随访服务,重点开展用药指导、病情监测及术后康复训练指导工作。
【巡诊方式】:入户巡诊。
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
【政策对象】辖区内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35-64岁妇女
【服务内容】宫颈癌筛查:妇科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TCT)检查;乳腺癌筛查: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超检查。
【政策标准】宫颈癌筛查47元/人,乳腺癌筛查79元/人。
(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政策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准婚人员。
【服务内容】:婚前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及婚前医学检查,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乙肝五项、艾滋病、梅毒、淋病、丙肝、肝功等),胸部透视、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滴虫、霉菌)、男科检查。
【政策标准】男:123元/人,女:129元/人。
(三)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传播
【政策对象】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及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
【服务内容】:为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并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综合干预服务。
【政策标准】孕产妇60元/人。
(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政策对象】准备怀孕的农村牧区妇女,包括流动人口。
【服务内容】:符合条件的对象(女方)凭身份证领取免费叶酸,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其中备孕妇女发放6瓶,早孕妇女发放3瓶。
【政策标准】:备孕妇女6瓶/人。
(五)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政策对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服务内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常规检查、女性生殖系统检查、男性生殖系统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功、乙肝五项、肾功、甲功),优生五项、妇科超声、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政策标准】240元/每对夫妇。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政策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1.居民健康档案;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0-6岁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8.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服务;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2.中医药健康管理;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14.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1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6.健康素养。
【提供服务机构】:通阳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安镇中心卫生院。
(二)免费体检服务
1. 老年人免费体检服务
【政策对象】:辖区内年满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体检项目】:涵盖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基础情况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等化验项目;心电图、腹部彩超等辅助性检查。
【提供服务机构】:通阳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安镇中心卫生院。
2.慢性病免费体检
【政策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或2型糖尿病患者。
【体检项目】:涵盖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基础情况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等化验项目;心电图、腹部彩超等辅助性检查。
【提供服务机构】:通阳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安镇中心卫生院。
(三)基本诊疗方面
1. 免费挂号服务:
【政策对象】:就诊患者免门诊挂号费。
【提供服务机构】:通阳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安镇中心卫生院。
2.免费诊疗服务:
【政策对象】:户籍或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居民。
【服务内容】:1、每季度开展一次免费义诊(由区中医蒙医医院医务人员下沉至明安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义诊)。2、张建军名医工作室开展免费诊疗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
【提供服务机构】:明安镇中心卫生院。
3. 先诊疗后缴费:
【政策对象】:本市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人员;不参加医保的情况下,以下人群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
①困难对象:包括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和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这些人群在参保缴费方面不受集中缴费期的限制,并且可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
②特殊人群: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长期慢性病患者,由于其特殊的身体状况和医疗需求,也可以在就医时享受先诊后付费政策。
【不符合条件人群】:①虽参加城乡医保,但因意外伤害(工伤、交通事故、违法犯罪、打架斗殴等)受伤致病的患者;②虽参加城乡医保,但因醉酒、自杀、自残(药物中毒、坠楼等)受伤致病的患者;③未参加城乡医保的患者;④其他不符合城乡医保报销范围的患者;⑤有欠费不良记录的患者;⑥其他自费医疗的患者。
【提供服务机构】:通阳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安镇中心卫生院。
4. 医保报销方面政策
【政策对象】:本市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人员。
在职职工:甲类医疗费用按70%报销,乙类医疗费用在扣除自费部分后按70%报销,起付线为200元。
退休职工:甲类医疗费用按75%报销,乙类医疗费用在扣除自费部分后按75%报销,起付线仅为50元。
参保居民:甲类医疗费用按全额的65%报销,乙类医疗费用在扣除自费部分后按65%报销,每人每年享有320元的门诊报销额度,且无起付线限制。
【提供服务机构】:通阳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安镇中心卫生院。
视觉:张婷婷
主编:张 鑫
复审:卢 宇
三审:王 慧
终审:罗惠文
END
更新时间: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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