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成长“家”行动——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家长专场法治课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监护人,也是孩子法治意识的第一个启蒙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打通未成年人法治保护“最后一公里”,9月12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堂干货满满的专题法治课“搬”进金塔县解放路小学家长会。

精准聚焦需求,课程内容“贴家长、接地气

本次法治课摒弃“大水漫灌”式宣讲,紧扣家长在育儿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围绕三大核心板块精准发力:

“依法带娃”有方法。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精神与典型案例,从“为何要依法带娃”“带娃要遵守哪些法律”“违法带娃有什么后果”三个维度,清晰解读家长的监护职责与法律边界。同时针对“孩子沉迷手机怎么办”“亲子沟通不畅怎么解”等常见问题,提供“法治+教育”的双重解决方案,让家长明白“爱”的边界是“规则”,“育”的底线是“法律”。

“预防犯罪”早干预。通过梳理近年来未成年人盗窃、校园欺凌、网络违法等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家庭诱因——如监护缺位、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对不良行为放任不管等。检察官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与社交圈子,及时纠正逃课、夜不归宿、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等苗头性问题,帮助孩子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防范侵害”筑屏障。针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特点,检察官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漫画,向家长讲解性侵害的常见形式、识别方法与应对流程。重点强调“四个必须”:必须教会孩子识别隐私部位、必须明确“身体接触的界限”、必须保持与孩子的亲密沟通、必须在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证据。同时提醒家长做好“榜样”,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让“自我保护”成为孩子的本能反应。

创新形式互动,法治知识“听得懂、用得上”

为避免法治课陷入“单向灌输”的误区,本次活动采用“法条解读+案例剖析+现场提问”的模式,让课堂更具吸引力与实效性。检察官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件,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活场景——比如通过“孩子偷偷拿家里钱买游戏装备,家长该如何处理”的案例,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不良行为”的干预规定;通过“陌生人给孩子零食、玩具搭讪”的情景模拟,演示如何引导孩子拒绝诱惑。

课堂互动环节,家长们踊跃提问,“孩子在学校被欺负,除了找老师,还能通过哪些法律途径维权?”“作为家长,平时该怎么和孩子聊‘性保护’这个话题才不尴尬?”……检察官逐一耐心解答,同时向家长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未成年人保护指南等资料200余份,让法治知识真正“带得走、用得上”。

凝聚保护合力,家校社共筑“成长安全网”

“以前总觉得‘法治’离家庭教育很远,今天听完课才知道,管好娃、护好娃,首先得懂法!”课后,一位家长感慨道。此次将法治课融入家长会,不仅让家长们明确了自身的法律责任,更搭建起检察机关、学校与家庭联动保护的桥梁。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家”协同育人机制,通过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家庭教育指导沙龙”“亲子法治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法治教育从“课堂”延伸到“家庭”,从“灌输”转变为“互动”,真正让法律成为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护身符”,让家庭成为孩子最坚实的“安全港”。

图文|李 婧 杜 静

编辑|付丽娟

审核|谢宝玉

签发|段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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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16

标签:育儿   金塔县   人民检察院   专场   法治   家长   孩子   未成年人   检察官   家庭教育   法律   案例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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