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博主在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推文引发关注与讨论。该博主将原价4元(成本3.4元)的柠檬水加价到6元出售,3个半小时内卖出98杯(含自饮2杯),最终获利254元。
还有网友称自己在演唱会场馆外摆摊2小时,通过二次售卖蜜雪冰城的柠檬水,净收入超200元。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多名有此经历的网友,其中一位网友表示,自己曾进购20多杯蜜雪冰城柠檬水,在一偏僻景区提价至5元一杯售卖,结果无人问津,导致大量柠檬水被浪费。
同时,有网友提出疑问,进购蜜雪冰城柠檬水二次售卖的行为是否涉及商标侵权。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合法购得的正品,未改变商品性质、包装和商标的情况下转售,通常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品牌方不予追究。
另据经视直播报道,5月20日,蜜雪冰城客服回应称,已记录相关情况,将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后续由专人核实是员工出店售卖还是他人转卖。
来源:经视直播、红星新闻
更新时间:2025-05-22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