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晚间,金瑞矿业(600714)发布公告,公司涉及一起运输合同纠纷的诉讼案件,公司为被告,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涉案金额本息合计256万元。
青海省柴达木硫化碱有限责任公司自2007年年初与公司建立运输关系,为其运输天青石及煤炭,至2010 年期间签订了五份《运输合同》。截止 2022年8月,被告公司及金瑞矿业化工分公司尚拖欠运费141万元。
青海省柴达木硫化碱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请求公司及所属化工分公司共同支付运费及利息256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承担给付原告自2025年5月1日起至结清运费日止期间的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也未产生有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金瑞矿业多次沦为被告,2025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因合同纠纷案件,北京中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锰公司”)、北京康达工贸有限公司向城西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城西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立案。
去年12月,金瑞矿业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根据青海省刚察县人民法院的判决,金瑞矿业作为被告,需对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有限公司的诉讼承担连带责任。涉案金额共计112万元,包含逾期支付利息,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止。
来源:读创财经
更新时间: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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