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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编辑】刚柔经史
电视剧《以法之名》为观众呈现了检察官视角下,对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全过程。通过此举,观众将深入了解作为国家公诉人的人民检察机关的具体工作范围和流程。
许多观众对剧中洪亮(张译 饰)的职级问题产生疑问,认为他不可能只是个普通检察官。
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基于洪亮有一个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且级别不低的岳父。
虽然现实中不乏“老子英雄儿好汉,女婿混得也不赖”的案例,但也确实存在“泯然众人”的情况。
剧中,洪亮出场至今,仅在字幕上标注其为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从洪亮的工作年限看,他应是一名助理调研员级别的检察官,级别上可对应副处级,属于非领导职务的资深科员,否则也不会让他担任调查小组副组长。
部分观众认为剧中的一些情节不符合体制内实际。其实该剧深度还原了体制内的真实生态,非体制内人士难以体会其中微妙。
剧中的洪亮低调至极,但在同事和外人眼中却被视为“装怂”。试想,像洪亮这样有背景的人物,实难真正低调行事。
剧中,许言午(冯嘉怡 饰)和李人骏(李光洁 饰)两人代表了体制内的典型形象。
许言午职业经历相对单一,从军队转业至公安系统,其骨子里的正义感如同深植于血脉的基因,既是他破案时锋芒毕露的底气,也成为他在官场权衡中始终不敢逾越的行动准则。
从乔振兴(是安 饰)被害案可见许言午世故圆滑与权衡处事的特点。从许言午的三级警监警衔来看,他尚未进入地方政府领导班子,仍为实职正处级,说明其仍有晋升空间。
因此,他在某些决策上不得不服从主管全市政法工作的兰景茗(刘佳 饰),违心地将乔振兴案交由分局侦查。
同时,他展现出老辣灵活的一面,暗中将乔振兴的行动轨迹透露给秦峰(宋熹 饰),令其秘密侦查。
他最初不让秦峰介入案件,实则是出于对当地政治生态的了解和对同志保护的深层考量,体现了一种保存实力的智慧。
李人骏初登场时,观众或误以为他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实则不然。他仅代表执法者的另一种形态。
其代理检察长职务犹如“吊在毛驴眼前的胡萝卜”,看似触手可及却始终无法真正获得,故而始终奋力追求。
现实中,李人骏的代理职位本身即存在逻辑矛盾:若原任检察长另有安排,可由其临时主持工作,但提拔至一把手位置,必须异地任职,绝无本地提拔之理。
剧中,李人骏的背景足以令旁人艳羡,其妻柳韵(毛俊杰 饰)为矿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柳韵的姨母更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兰景茗。
在李人骏晋升副检察长之前,或可借助家族势力,但明确代理检察长职务,则完全取决于省级检察院的意见。
要想成为正式检察长,需经选举、提请批准、正式任命三道程序:首先,要在市级人代会上当选为市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其次,由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最终,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正式任命。
因此,若未获省级检察院认可,李人骏绝无可能担任代理职务。剧中的李人骏实为被各种关系和亲情裹挟的人,企图通过将万海(杨烁 饰)涉黑案办成铁案以积累政绩,从而顺利接任。
然而,他未曾料到自己竟坐在“火药桶”上,更未想到会被身边人利用,被动沦为黑恶势力的“打手”,间接成为保护伞的帮凶。
据此推测,临近结局时,李人骏或将幡然醒悟,抛弃幻想,坚定与洪亮联手,共同揭露本市司法腐败的内幕。可以预见,在万海案被纠正后,李人骏将难辞其咎,恐连现有副检察长职位亦难保住。
李人骏的悲剧核心在于:过度膨胀的野心与扭曲的政绩观突破了职业底线,终将以血泪为代价,在司法史上刻下最沉重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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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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