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渝北规范幼儿园收费:禁收赞助费,规范退费标准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孩子入读幼儿园该缴哪些费用?近日,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教委陆续发布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温馨提醒,进一步明确了收费项目、收费流程及退费标准等,同时公布了违规收费举报电话。

收费项目上,江北区教委提醒,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延时服务费(自愿参与)及市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收费流程上,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和跨年预收。请家长自觉抵制以“优惠预存”“折扣促销”等名义诱导跨学期缴费的行为,避免因园方经营风险导致“退费难”“卷款跑路”等经济损失。按学期或按月缴费后,务必索取正规票据并妥善保管,民办幼儿园应开具税务发票。

家长在为子女选择幼儿园时,注意核查园方办学资质(如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等),证照上标明的办学地点、办学内容等应与实际情况相符。缴费时务必通过幼儿园对公账户转账,切勿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或现金等方式支付至私人账户或其他单位、公司账户,以保障资金安全。

退费标准方面,渝北区教委提醒,幼儿入园后因故连续休园一个月及以上,并已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休园期间保教费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在园天数计算收取保教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学期初或学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计算收取保教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伙食费据实结算。

如果家长发现有幼儿园存在未公示“收费备案表”等内容以及存在违规收费等行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反映和举报。

江北区教委举报电话:

67560177(学前教育科)

67856373(值班电话)

渝北区教委咨询电话:

67821867、67829693。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编辑:邓晞 责编:林祺 审核:吴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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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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