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1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以流动资金贷款方式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提供融资、统计数据不准确,被罚款人民币65万元。同时,易剑锋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以流动资金贷款方式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提供融资、统计数据不准确,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违规吸收存款;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违规给予客户合同外利益。 | 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罚款人民币43万元;对缪正恒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
| 2 | 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三查”不到位,以流动资金贷款方式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提供融资;统计数据不准确。 | 对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5万元;对易剑锋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
更新时间: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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