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育儿假作为缓解育儿压力、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一项福利制度,在各地相继落地。但在实践中,生育休假政策依然存在理解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倘若用人单位不同意休育儿假,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休假权利?
育儿假有几天?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如何请休?天数可否叠加?
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
【举个例子】
● 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
● 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儿假,以此类推,直至子女满3周岁。
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10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休了育儿假、护理假还能不能休职工带薪年休假?
职工按照《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的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未休育儿假,能否要求公司补发育儿假工资?
就劳动者未休的育儿假,目前未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就此支付相应工资补偿。
用人单位不落实《计生条例》规定假期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照《计生条例》安排职工休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在具体实施中,育儿假在绝大多数地区属于提倡或者仅仅是规定,缺乏规定劳动者相应的救济渠道。目前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不休育儿假的法律后果均未作明确规定,绝大多数地区的劳动者只能采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监察机构介入的方式,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整改。
职工如何维护合法的休假权益?
如出现未按《生育条例》规定给予假期、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更新时间: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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