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发布温馨提示

10月10日

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

发布温馨提示

用户要求暂停或恢复用热的

应当在每年供热季

(11月10日)开始三十日前

向供热企业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10月10日前

未申请报停的用户视为正常用暖

须缴纳全额热费



来源: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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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11

标签:财经   临沂   热力   蓝天   有限公司   用户   全额   日前   常用   来源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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