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5月7日发布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全额减免科技创新专项金融债券发行登记服务费。对于在2025年1月1日(含)之后发生上述业务并已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中央结算公司将对适用上述规定的减免部分作退还处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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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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