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地产被判赔付1161万 法人代表被限制高消费

观点网讯:5月16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

公告指出,方圆地产下属公司江门恒捷与左科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粤0705民初3803号。

根据判决结果,江门恒捷需向左科公司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1082.00万元及逾期利息78.99元。

此外,方圆地产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壮鑫被限制高消费,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在星级以上宾馆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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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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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7

标签:财经   方圆   法人代表   地产   江门   观点   公司   本文   公告   民初   软卧   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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