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小偷,被称贼王的他,到底有多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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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避寒

编辑|避寒

1976年,一个农民工在火车上被偷了一年的积蓄,他追小偷,从车上掉下来,一条腿被火车压断了。十年后,这个瘸子成了新中国第一个因为偷东西被判死刑的人。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小偷能嚣张到什么地步?

火车上的那一夜

黄庭利30岁那年,在黑龙江的农场干了七年活。

山东沂南县的穷小子,靠卖力气吃饭,每天天不亮就下地,手上的老茧一层摞一层。攒了一年的工钱,揣在怀里,准备回老家过年。

1976年4月的那趟火车,改变了他的命运。

车厢里挤满了人,空气闷得喘不过气,黄庭利把钱包揣得紧紧的,可还是被偷了,他急了,在各个车厢乱窜,非要把小偷揪出来。

有人看见一个影子往车窗外爬。

黄庭利也跟着爬,火车在铁轨上跑得飞快,他抓着车窗,一只手一只脚悬在外面,风呼呼地刮,他想抓住那个人。

一松手,掉下去了。

右腿直接卷进了车轮底下。

铁路部门给他安了假肢,赔了医药费,就完事了,黄庭利不干,天天去哈尔滨火车站闹。一个瘸子拄着拐杖,坐在售票厅门口,谁劝都不走。

闹一次,给点钱,再闹,再给。

他发现,这比干活来钱快多了。

在火车站混久了,黄庭利注意到一群人,他们穿得干净,提着包,在人群里穿梭,手法很快,一个钱包就没了。

这些人,就是当年偷他钱的那帮小偷。

拜师与较量

哈尔滨火车站的小偷,分地盘。

黄庭利想加入,人家不要,一个瘸子,手脚不利索,还容易暴露目标。有人看他在站里转悠,直接动手打。

他跪在地上,被踢了好几脚。

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去了外地,在一个集市上,黄庭利盯上了一个司机,钱包鼓鼓的,正要下手,一个老头先动了。

那手法,快得看不清。

黄庭利眼睛都直了,他跟着老头,一路跪到人家家里。老头看他是个残疾,心软了,收下了这个徒弟。

两年时间,黄庭利学会了所有技巧,怎么用两根指头夹钱包,怎么在人挤人的时候下手,怎么判断谁身上有钱。老头教得仔细,他学得更仔细。

1978年,老头病死了。

黄庭利回到哈尔滨,这次,没人敢小看他。

当地最大的贼头子找上门,要跟他比试,规矩很简单,两个人上同一趟火车,哈尔滨到山海关,谁偷得多谁就是老大。

那是一趟开往北京的列车。

黄庭利拄着拐杖,在车厢里一节节走,他看人不看脸,看手,看兜,看包。一个商人,西装革履,公文包放在座位下,黄庭利坐在旁边,拐杖一勾,包就到手了。

到山海关的时候,贼头子偷了十几样东西。

黄庭利掏出二十七个钱包。

从那天起,哈尔滨火车站,姓黄。

全国"贼王"的生意

黄庭利开始收人。

只要是偷东西的,都想跟着他干。他定了规矩,必须穿得干净,头发梳整齐,鞋子擦得发亮。在火车上,不偷穷人,不偷孕妇。

为什么不偷穷人?黄庭利说,我就是穷人出身,知道那钱有多金贵。

为什么不偷孕妇?怕出人命。

他把手下分成三支队伍:鬼队、南下支队、北上支队。每支队伍负责一条铁路线,京广线、京兰线、哈大线。队员们都起了花名,谁也不知道谁的真名。

黄庭利还有一条规矩:在火车上要帮人。

有一次,一个老太太提不动行李,黄庭利的手下主动帮忙。老太太下车的时候,钱包还在,行李也在,就是不知道,帮她的那个年轻人,刚从隔壁车厢偷了三千块钱。

列车员还要给他们写感谢信。

1982年,黄庭利在上海办了一场"小偷大会",他在道上放话,谁不服,来比。

全国各地的小偷都来了,比速度,比手法,比谁偷得干净,黄庭利一个人,赢了所有人。

东北有个"七爷",不服气。两个人约在火车包厢里,当面比试。黄庭利拄着拐杖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把二十七个钱包摔在桌上。

七爷低头了。

广州的小偷团伙也来挑战,结果,他们老大的手表都被黄庭利摘走了。

黄庭利给自己起了个名号叫做铁道游击队长。他说,要把全中国的火车都"占领"了。

法网收紧

1984年3月7日,又是一趟普通的列车。

黄庭利在车厢里走,看见一个穿制服的人,背着皮包,他判断,包里有钱,一个转身,包里的2700元就没了。

这次,他偷错了人。

那个人是政府官员,出差办公事,钱一丢,他直接给公安部门打电话,这不是私人的钱,是公款。

专案组成立了。

公安部牵头,17个省的警力一起动。他们以新乡为中心,沿着铁路线摸排,黄庭利的手下太多,线索到处都是。

一份名单浮出水面,75个人的名字,密密麻麻。

1984年4月9日下午,山东潍坊。

追捕组在商业局招待所门口等着,黄庭利拎着几个大提包,拄着拐杖,从火车站走出来,他常住这里,以为很安全。

推开房门,六个警察站在里面。

黄庭利愣了一下,没跑。

审讯室里,他一开始什么都不说,坐在椅子上,头扬着,眼睛盯着天花板,下巴翘得老高,女警官问一句,他不吭声。

后来查出来,他的团伙作案涉及13个铁路局、36趟列车、7个省3个市的30多个县。90多个人被抓,黄庭利是头。

1986年11月20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庭利拄着拐杖,坐在被告席上,他脸色平静,好像不觉得自己犯了多大的罪。

法官宣判:"被告人黄庭利多次参加盗窃,作案次数多、涉及区域广泛、盗窃数额巨大,影响极其恶劣,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6年9月,黄庭利被执行死刑。

他成了新中国第一个因为盗窃罪被判死刑的人。

黄庭利死后,很多人问,一个小偷,为什么会被判死刑?

因为他不只是偷东西,他建了一个犯罪帝国。上百人的团伙,跨越十几个省,在火车上横行了好几年。那个年代,出门在外的人,最怕的就是丢钱,一年的积蓄,一趟火车就没了。

有人说黄庭利讲义气,不偷穷人和孕妇,可他偷的那些人,就该被偷吗?那些打工的,做小买卖的,钱丢了,一家人怎么过年?

黄庭利的腿是被火车压断的,他恨小偷,最后,他自己成了小偷头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一个人摔倒了,可以爬起来。可要是选择了一条歪路,最后只能走进死胡同。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一开始只是占点小便宜,后来越走越偏,最后收不住了。

法律是底线,不是用来试探的。

参考资料:

人民网、搜狐新闻等媒体对"东北贼王"黄庭利案件的专题报道

《法制日报》关于20世纪80年代严打期间重大刑事案件的历史回顾

黑龙江省公安系统档案记录及相关纪实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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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0

标签:历史   嚣张   小偷   拐杖   火车   哈尔滨   钱包   火车站   瘸子   山海关   死刑   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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