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9月29日电 (记者程浩)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的《云南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对于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方案》明确,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关于财政补助方式,《方案》明确,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各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各州(市)密切关注本区域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保育教育费实际收费等情况,科学统计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云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中央对云南省免除保育教育费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结合云南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核定云南省免除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平均标准,分州(市)确定各地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并定期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免学前教育财政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
对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方式,《方案》明确,中央财政根据核定的云南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在园儿童人数,按照中央与云南省8∶2的比例分担财政补助资金。
更新时间:2025-09-30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