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汇洲智能(002122)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50011 号)。公告还披露了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根据汇洲智能(002122)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25年4月29日前买入汇洲智能(002122)股票,并且在2025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准备资料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2025年4月25日,汇洲智能(002122)发布《2025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58,659,061.03元,同比增长12.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62,120.04元,同比增长670.46%。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沈高伟、马伟良、沈有高、吴惠仙、马全法、陈建冬、罗观华、施议场等8位自然人于2002年11月18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鼎胜新材、跨境通、昊华能源、金洲慈航、中天能源、华鼎股份、宁波中百、风华高科、辉丰股份、抚顺特钢、天目药业、天娱数科、跨境通、松炀资源、方正电机、浩欧博、广汇物流、金一文化、永悦科技、冠农股份等案件。
更新时间: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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