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江北区教委、渝北区教委、垫江县教委、两江新区教育局等先后发布幼儿园收费管理相关提醒,明确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流程及退费标准等,并强调不得以实验班、兴趣班等名义变相乱收费,更不得跨学期或跨年预收费用。
明确收费禁区
赞助费、兴趣班费等一律不准收
在收费项目上,江北区教委明确,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延时服务费(自愿参与)及市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垫江县教委则明确,禁止有以下收费行为:以“特色班”“实验班”等名义额外收费;收取入园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收取未经批准的书本费或统一购买学习用品;将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保教费一并收取;以“优惠折扣”等方式诱导家长提前缴费。
同时,两江新区教育局规定:不得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以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含学具等);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活动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等。
规范收费时间
不得跨学期或跨年预收
在收费时间方面,渝北、江北等地教育部门表示,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或跨年预收。
渝北区教委特别提醒,缴费时务必通过幼儿园对公账户转账,切勿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或现金等方式支付至私人账户或其他单位、公司账户,以保障资金安全。
警示缴费方式
务必对公转账 抵制“优惠预存”陷阱
为保障资金安全,多地教育部门提醒缴费时务必通过幼儿园对公账户转账,切勿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或现金等方式支付至私人账户或其他单位、公司账户,以保障资金安全。
江北区教委还提醒,家长应自觉抵制以“优惠预存”“折扣促销”等名义诱导跨学期缴费的行为,避免因园方经营风险导致“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造成经济损失。
细化退费标准
休园期间保教费仅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
针对家长关心的退费问题,渝北区教委给出了明确标准:幼儿入园后因故连续休园一个月及以上,并已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休园期间保教费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在园天数计算收取保教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学期初或学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计算收取保教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
同时,多地教育部门特别提醒,请家长朋友在为子女选择幼儿园时,注意核查园方办学资质(如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等),证照上标明的办学地点、办学内容等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果家长朋友发现有幼儿园存在未公示“收费备案表”等内容以及存在违规收费等行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通过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反映和举报。
来源 | 第1眼TV-华龙网(冯一鸣)
更新时间: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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