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检动态】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提起公诉

耐克、阿迪达斯、彪马、新百伦......专柜数千元的鞋子,在这里只需两三百元就能买到,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鞋子,仍在2021年到2024年期间大量购进、售卖数万双假鞋,涉案总金额达到160余万元。近日,利通区人民法院对王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一案作出判决,王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追缴其所有违法所得。王某某的“生意经”再也念不下去了。




据了解,2021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多名商家从北京、河北、福建等地购进价值160万余元的假冒“耐克”、“阿迪达斯”、“彪马”、“新百伦”等注册商标的鞋子2万余双,在其经营的鞋店内对外销售。截止案发,累计售出1.5万余双,违法所得8万余元,被查获未售出的鞋子6千余双,货值52万余元。经鉴定,王某某销售的上述品牌鞋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综合审查全案事实与证据,对案件卷宗进行全面审查,认真梳理细枝末节、摸清查实证据链条,对于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品的商品罪的违法所得数额认定、未销售货值金额认定等重点问题进行论述,准确认定王某某的涉案数额。依法告知被告人王某某各项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某某,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综合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性质和犯罪情节,做到不枉不纵。

“售卖名牌假冒产品属于商标侵权,不仅严重损害了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让消费者陷入真假难分的选择困境。作为商家需诚信经营,切勿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办案检察官介绍,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尽量选择正规渠道,同时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授权证书,并索要售后凭证,一旦发现商家售假,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 | 第一 检察部
文 |丁文娟 张晓鑫
出品:利剑融媒体工作室
编辑:尤梦泽 审核:马妍妍 签发: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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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16

标签:注册商标   百元   商品   被告人   检察官   人民检察院   数额   所得   鞋子   证据   商家   动态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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