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银行被罚668万元!涉10项违法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7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披露行政处罚信息,上饶银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668.9万元。

经查,上饶银行存在以下10项违法行为:

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时任上饶银行副行长徐某对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9.5万元;

时任上饶银行数字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丁某锋对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8.5万元;

时任上饶银行科技部总经理潘某峰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处罚款2.5万元;

时任上饶银行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张某兰、时任上饶银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张某望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均被处罚款1万元。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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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08

标签:财经   上饶   银行   账户   身份   客户   可疑   假名   业务   报告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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