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据“清廉赣州”消息,经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批准,赣州市南康区纪委监委对南康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坊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坊富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亲属和他人谋取利益;任性用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伙同他人套取国家资金并非法占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坊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赣州市南康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坊富开除党籍处分;由赣州市南康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赣州
更新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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