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5月26日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开展督察,统筹开展黄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时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
具体进驻情况如下:
第一组:山西省,组长蔡名照、副组长董保同。
蔡名照,曾任新华社党组书记、社长等职,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第二组:内蒙古自治区,组长姚增科、副组长翟青。
姚增科,曾任江西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等职,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第三组:山东省,组长鄂竟平、副组长郭芳。
鄂竟平,曾任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等职,现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四组:陕西省,组长黄明、副组长于会文。
黄明,曾任应急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五组:宁夏回族自治区,组长王荣、副组长李高。
王荣,曾任广东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等职,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
第六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组长许又声、副组长赵英民。
许又声,曾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等职,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
第七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组长付志方、副组长任京东。
付志方,曾任山东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等职,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第八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长张轩、副组长张雪樵。
张轩,曾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现任十四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此次8名组长中,姚增科和付志方曾参与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而其他组长均为“新面孔”。
据新华社5月12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条例》明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具体人选根据每次督察任务确定并授权,其中,组长由现职或者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
《条例》还指出,建立组长人选库,由中央组织部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组长、副组长人选由中央组织部履行审核程序。
生态环境部表示,这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发布实施后的第一批督察。
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于2015年,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关键一招。据统计,前两轮督察共移交667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9699人。
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致函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来源:上官汇
转自:上观新闻
更新时间: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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