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两部法规7月1日起施行 助力口岸经济与自贸试验区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乌鲁木齐6月17日电 (陶拴科 吕怡欣)17日,新疆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记者会对外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和《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共六章四十三条,内容涵盖规划建设、发展促进、服务保障等方面。新疆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立法处处长李跃红说,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新疆在口岸经济法治化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口岸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是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规,共八章六十二条。条例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从管理体制、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特色产业、金融服务、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与向西开放、营商环境与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新疆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永江指出,该条例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法治支撑。

新疆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两部法规的贯彻实施,将为加快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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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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