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中国首部关于特殊教育的地方性法规

中新网济南9月26日电(李明芮)记者9月26日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属于填补法律和行政法规空白而进行的创制性立法,也是中国第一部关于特殊教育的地方性法规。

9月26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李明芮 摄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在发布会上表示,山东作为特殊教育大省,率先在中国启动特殊教育地方立法工作,可以通过地方立法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也可以为国家层面开展特殊教育立法工作积累先行先试经验。

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源介绍,《条例》依法保障特殊需要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注重让特殊需要儿童、青少年在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融入社会。“《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提高融合教育办学水平,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能够适应普通幼儿园生活的特殊需要儿童入园。”

刘源称,《条例》要求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生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加强资源教室建设,探索特殊需要学生助教陪读制度,为适龄特殊需要学生就近就便进入普通学校学习提供支持和帮助。“《条例》还支持高等学校增设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实施单独考试、单独招生,提高特殊需要学生高等教育入学率。”

“我们将依据《条例》推出一系列举措,切实把特殊教育发展好,更好地关爱、支持和帮助特殊需要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融入社会。”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王志刚表示,该省教育系统将持续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将在实现3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全覆盖基础上,继续通过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等方式,建设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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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8

标签:育儿   特殊教育   地方性   山东   中国   首部   法规   山东省   条例   学校   人民代表大会   儿童   人大常委会   学生   青少年   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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