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还在用个人账户收款?2025年,大数据治税之下,这种操作可能正在被重点监控!
个人账户收款被查!
补税+罚款1300多万!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网络主播田某通过私户隐匿收入偷税案,涉案金额超亿元。
案件重点:
大数据比对发现异常
田某直播带货销售额很大(粉丝300万+,商品常售罄),但其2020-2022年个人所得税申报额极低(2022年仅3488元,前两年零申报)。通过销量与价格测算,发现申报收入与实际销售严重不符。
调查取证,实地稽查
经检查,税务机关发现其库存管理混乱、无规范财务制度,导出平台销售数据,显示三年总销售额近3亿元。
资金流追踪
税务随后调取其个人银行账户及第三方平台流水(微信/支付宝),确认其将直播收入转移至私户隐匿,逃避纳税。
最终处罚
最终田某行为构成偷税,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348万元。
案件启示
2025年金税四期完全上线后,税务稽查的模式完全改变,现在税务局稽查不再单一的依据纳税人报送的数据,而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多维度数据交叉验证(销售、物流、资金流)及实地取证等方式,精准打击隐匿收入行为。
多家公司因私人账户收款被罚!
企业因个人账户收款被查
01
企业因个人账户收款被查1月8日,广东省税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例
该公司因个人账户收款被处以罚款28,320.79元。
违法事实
佛山智慧芒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现金和私人银行账户(包含个体户二维码)收款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合计1,614,150.00元,上述销售收入未入账、未开具发票,未进行申报纳税。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28,320.79元。
补税1200多万!连续三年私户收款被查
02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该公司2019年-2022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未申报纳税
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通过个人账户收款,共少列收入82108403.64元,少缴增值税10917181.7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64202.70元、企业所得税271464.10 元。
骗取留抵退税
2022年4月取得留抵退税税款338347.08元,2022年6月取得留抵退税税款8094.63元。
处罚决定
1、追缴相应的税款,并处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11952848.53元,两项合计12,291,195.61元。
2、对追缴的上述税费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通过私人银行账号收取租金,某公司被罚14万多
03
违法事实:
该公司存在少申报收入的行为:根据案源线索,该公司提供的账册资料和情况说明、司法查询该公司对公账户和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银行流水等资料,结合协查取证发现:2017年至2021年期间,该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私人银行账号收取租金未申报金额5775327.00元、水费557920.00元,合计633247.00元;该单位还通过现金收款方式隐瞒租金收入合计48960.00元。综上……该公司已对上述隐瞒收入6382207.00元中的4221649.00元作补申报纳税,未申报金额合计2160558.00元,其中含房屋租金1594478.00元,水费557920.00元,管理费8160.00元。
处罚结果:
决定对少报收入需补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自被发现之日起五年内的税款处以百分之五十罚款139080.70元;决定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保管2015年7月-2016年12月期间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罚款2000.00元。
大数据+银税联网下
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会被重点监控?
银行监控个人账户
银行监控资金主要从3维度重点监控:大额高频交易、异常交易行为、关系图谱监控等。
01
大额高频交易,重点监管
大额交易或高频拆分交易,系统会自动标记为“异常账户”,重点监管。
02
异常交易,重点监管
比如,凌晨0-5点的转账(正常经营很少发生)、节假日频繁交易(特别是春节前后多发套现)、整数金额流水(例如5万、10万等标准数字)等,都会被标记为异常交易,重点监控。
03
关系图谱监控
举个例子,如果你用自己账户收A公司货款,又转账给B供应商,再通过亲属账户回流资金,AI会通过“资金闭环分析”自动生成关联图谱,之前某微商团队就是因为账户关联到13个亲属卡,被判定为“团伙经营”,连补带罚交了210万。
税务局监管资金
税务监管的三大核武器:
金税四期+数字货币+大数据交叉验证。
注意!2025年,这5类人,要小心了!
私户/微信/支付宝收款风险巨大
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并且,用支付宝、微信收款易招来4大风险:
增值税的风险
01
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02
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
一是,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
二是,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
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03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企业管理风险
04
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05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当然,私户、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公转私,这9种方式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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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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