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扬子晚报”昨天的一则新闻,让我耳目一新,刮目相看:
近日,据媒体报道,那尔那茜2008年通过内蒙古定向委培政策考入上海戏剧学院,享受降分录取和“毕业包分配公务员”的红利,却未履行协议返回内蒙古工作,而是违约出国深造,三年后回国进入娱乐圈。值得注意的是,据其超话主页简介,其初中、高中就读于历史悠久的重点名校·北京十一学校。#那尔那茜是否违规建议彻查#
这个“建议彻查”好,大快人心。
那尔那茜何许人也?她是一名演员,在神话史诗电影《封神2》中饰演女将军邓婵玉,凭借飒爽英姿和精湛演技,将角色演绎得深入人心、淋漓尽致。我看了邓婵玉角色,对那尔那茜的表演大为赞赏。赞赏归赞赏,但决不能对她的问题不闻不问,更不能怜香惜玉。
现实是那尔那茜是内蒙古人,网民热议的焦点在于她作为内蒙古户籍考生,如何在北京接受基础教育并占用内蒙古高考名额。
享受北京的优质教育资源,却和弱势教育资源的内蒙古的考生争录取资源,这个符合公平?某种程度说,这是丧尽天良。
其在北京名校的教育经历与后续通过内蒙古定向委培政策低分考入上海戏剧学院的行为关联,被质疑“利用政策漏洞抢占资源”:定向委培本为扶持边疆地区,而她违约未履约返乡工作,进一步加剧公众对特权侵占教育机会的批评。
或许,大概,可能这些原因吧,有网友发现,央视新闻6月6日发布的明星高考祝福视频中原本包含那尔那茜的内容,但随后编辑删除了她的名字和画面。或许,大概,可能,央视也想撇清啊。
定向委培这个培养人才的方式好不好?我认为很好,好就在好在通过这种办法可以解决部分地区人才急需的问题,比如内蒙古需要那尔那茜这样的人才,通过定向委培,她又回到内蒙古的某个地方(委培合同有约定),实现了双赢。双赢是内蒙古有了需要的人才,而那尔那茜也以委培的分数(较低的分数)上了大学。
据相关规定,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到招生时确定的定向地区、单位工作一定年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后果,比如退还费用、缴纳违约金等,违约行为还会被记入个人档案,影响个人信用,不得考公考事业人员进体制等等。
据那尔那茜自称,委培后她没有回内蒙古工作,而是“出国玩了三年”。如此属实的话,那不是典型的委培生违约?违约的后果是什么?难不成后果是其后来回国在演艺圈的风生水起?这样的结局公平吗?
定向委培政策,本是国家为了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和偏远农村教育、培养人才而设立的,投入了大量的教育专项资金,目的是让受到一定教育的人才投身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如果有人占用定向委培的名额,仅仅是走捷径拿文凭,那就完全违背了国家设立定向委培的初衷了。
“经济日报”两年前就曾经发文《定向生任性违约不可取》,指出定向生违约的不诚信,不道德,无组织无纪律,极端自私的错误行径。
现在网友气愤就气愤在定向生违约的严重丧失公平,他们占用了定向名额,最后没如期履约,既耽误了定向地区的人才培养计划,又挤占了另一个本来可如期履约的考生的名额,这不是缺德吗?严重缺德。
”人无信不立“,那尔那茜作为一个名演员,更应该以身作则,以身示范。如那尔那茜存在诚信缺失,那就是一个严重问题了。
委培违约的问题当时有没有追责,这是一方面,必须要进行全面彻底追查。
另外,要通过行业自律规则对那尔那茜予以处理,比如《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演艺人员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六)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十四)其他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
那尔那茜如存在委培违约,当属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对此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道德建设委员会评议结果,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实施以下自律惩戒措施:
(一)进行批评教育;
(二)取消参与行业各类相关评比、表彰、奖励、资助等资格;
(三)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四)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以上措施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合并实施。”
那尔那茜如有违反诚信的行为,必须付出沉痛的代价。任何人都不能从投机取巧中捞到好处,实现名利双收,这才是真正彰显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后还得说一句,从那尔那茜的表演实力上倒也证实了学历和能力不是划等号的,她一个本来考不上大学的委培生不是也干出一番成绩了嘛。那些学历比她闪亮的“高材生”又能奈何?呵呵。
更新时间: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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