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现代教育报】
8月11日,财政部、教育部修订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所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
《办法》明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共同管理。现阶段,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支持学前教育扩优提质;二是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
文件提出,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免除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保育教育费水平给予相应减免。
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根据核定各省的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标准、在园儿童人数及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核定中央财政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
扩优提质补助资金要重点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倾斜,并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要督促省以下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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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时间 微言教育
编辑:张广林
校对:姜思瑶
审核:张秋颖
终审:冉阳 李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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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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