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5月29日讯(记者 郑泽之)5月29日上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6场),日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刘庆安解读《日照市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建设实施方案》,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王丽琴,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赵友谊,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封秀华回答记者提问。
小城镇作为城乡发展的纽带,承载着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任务。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日照市住建局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聚焦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分类施策,从规划设计、产业发展、服务功能、综合环境和要素配置提升等五个方面,着力对涛雒镇、招贤镇和潮河镇三个省级试点镇进行培育提升,有效发挥了试点镇在日照市小城镇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日照市试点镇建设,充分发挥试点镇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带动全市小城镇快速发展,2025年3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日照市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建设实施方案》。
出台的背景
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决策部署,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和产业结构,推动小城镇可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决策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小城镇区域布局、激发小城镇内生动力、增强小城镇承载能力、改善小城镇居住质量,通过加强全省100个试点镇培育提升,引领带动全省小城镇快速发展。
2024年9月印发的《中共日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日照实践的意见》对日照市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作出安排,要求出台配套文件。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日照市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建设实施方案》,并充分征求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完成文件会签、公平竞争及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围绕项目化实施,为给试点镇项目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专门就试点镇项目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和申报省重点项目等事项提出了要求。此外,该部分提出的“按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项目实施地点”的要求,除指项目落地必须符合规划、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定外,还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支持项目优先在试点镇实施的相关扶持政策,确保相关项目优先在试点镇落地实施。
第二部分,围绕资金扶持,在省《意见》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了试点镇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扶持措施。
第三部分,围绕加强用地保障,明确了存量土地利用、新增用地办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的要求,并提出了试点镇土地指标留用保障措施。
第四部分,围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省《意见》的基础上,新增了搭建银农对接平台、加强农担服务和拓宽投融资渠道等要求。
第五部分,围绕人才要素保障,从干部到试点镇挂职、试点镇相关人员招录(聘)政策、成立对口专家库等方面在省《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完善。
第六部分,针对扩权赋能,除按省规定将行政执法权赋予试点镇外,新增了允许试点镇在体制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的内容。
第七部分,从组织领导、干部激励和加强督导等方面,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
与上级政策异同及主要特色
《方案》主要对省《意见》“实施要素配置提升”和“实施保障”两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提升,并突出了地方创新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为提升试点镇资金要素配置,创新提出了试点镇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扶持措施,对试点镇在该项配套费使用分配上给予“顶格”扶持。
为提升试点镇项目土地要素配置,创新提出了试点镇土地指标留用保障措施,在土地指标留用方面对试点镇项目建设予以充分保障。
在强化保障措施方面,突出地方特色,提出了适当提高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和实行创新性工作备案制等措施。
下一步,日照市住建局将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政府,以创新提升为导向,统筹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以加强项目化管理工作为载体,共同推进日照市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建设,带动全市小城镇快速发展,助力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实施。
更新时间:2025-06-03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