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独生子女假最长可带薪连休20天!

2016年我国实施二孩政策,标志着持续30多年的独生子女时代结束了。

不过,国家明确对于独生子女政策实施期间,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申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会继续给予相应的奖励。

除了补贴,独生子女还多一个假期,最长可带薪连休20天!

本文摘要:




01



独生子女护理假

最长可休20天!



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在已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地区,独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具体见下表: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还有10余省份,非独生子女同样可享受护理假,不过假期天数少于独生子女。例如山东、安徽、宁夏、四川、江西、湖北规定,非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最多7天护理假,天津、云南、黑龙江、贵州、新疆达到10天。

小编提醒:子女护理假各地方案有差别!

对于子女护理假的具体方案,大家可通过各地政务平台咨询。

比如,湖北省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提出,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只要是失能或者患病住院,凭医疗机构证明,子女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子女护理假书面申请;护理时间的申请主体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不包括配偶。

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护理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按规定销假。

02



多地明确独生子女家庭补贴标准

最高可领5000元!



一、上海

近期,上海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已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1.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照下列办法支付:

2.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3.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金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凭其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4. 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金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北京

近期北京市政府再次明确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条件:

1. 申请条件

2016年1月1日以前,具有北京户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

2.补贴标准

图源:北京本地宝

3.如何申请?

注:具体情况到户籍地的街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咨询。


三、深圳

深圳市卫健委、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社局联合印发《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 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可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 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奖励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3. 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应当持相关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申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的,需按要求上传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 奖励金发放

奖励金按季度发放,每季度(3、6、9、12月)的20日前由市社保部门集中代发该季度的奖励金。

在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奖励金由市社保部门随养老金账户发放;未在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由市社保部门代发至奖励对象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甘肃省

甘肃省在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在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享受生育补助。

1. 独生子女假期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陪护假。

2.独生子女补贴

3. 其他政策福利

小编补充:独生子女补贴可以补发吗?

全国独生子女补贴可以补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按照政策规定申请。补贴是否可补发取决于地区政策及个人情况。

需向户籍所在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审核后即可领取。不同地区申领时间、标准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卫健部门。

注意事项:

部分地区因财政压力或政策调整可能出现延迟发放或金额变动,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03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要想申领独生子女补助,需要具备1个条件:持有《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明等相关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也比较简单。只要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公民,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前,可以在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证》。

也就是说,从国家全面实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

那可能有的小伙伴会问,《独生子女证》丢失能否补办呢?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注:各地规定也有所不同,建议大家咨询当地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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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30

标签:育儿   独生子女   最长   子女   户籍   父母   光荣   政策   计划生育   所在地   条件   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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